学校各单位:
为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辽宁省农学会开启2025年度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三)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四)科技查新报告;
(五)项目(成果)验收、评价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水平和质量的证明材料;
(六)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部门(单位)盖章(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的应用证明;
(七)经济效益报告;
(八)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等其他重要材料。
二、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实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对成果设计、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开发等方面做出较大的贡献者。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依次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完成人中县(市、区)及以下人员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同一人同一年度不得做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完成人,如发现重复报奖情况,按照取消年度获奖资格处理。主要完成人确定后不得变更。
三、主要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涉农科研、教学、推广部门和企事业等单位,不包括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主要完成单位应与主要完成人排序对应。
四、申报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成果须是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评价的成果;自主研发的成果须由所在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进行评价的成果。主体技术内容已获得省(部)级奖项及本奖项的不得再次申报。上年度自愿申请退出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本次成果验收(评价)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0日。
五、申报程序及授奖数量
(一)申报程序
贡献奖自愿申报。由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时间为5日。
(二)奖励数量
根据年度实际申报数,综合考虑成果水平及发展前景等,严格按授奖比例和奖励数量择优评审,授奖数量上浮比例最高不超
过30%,达不到授奖要求的项目(成果)淘汰。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主卷
主卷1式2份(其中原件1份),为“申报材料项”所列全部明细,按(一)至(八)的顺序胶订成册。手写、涂改、塑料皮或铁钉装订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书
单独提交《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纸质件1式2份。
(三)信息确认表
申报信息确认表(附件7)1份,相关信息与最终获奖证书所载信息一致。
七、有关要求
所有上报材料均不退回,上报材料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86592983
电子邮箱:zhlsynu@163.com
附件: 1.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
2.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3.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4.应用证明
5.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6.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7.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信息确认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8日